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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资产清查第二批单位自查报告审核通过的通告

发布单位:   |   2015年10月10日 17:17   |   人气指数:

校属各单位、广大教职工:

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正在有序展开。现将第二批自查报告经审查通过的单位公告如下:

土木工程学院 2015-10-09 提交

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5-10-09 提交

物理工程学院 2015-10-09 提交

临床医学院 2015-10-09 提交

农学院 2015-10-09 提交

法医学院 2015-10-09 提交

审计处 2015-10-09 提交

软件学院 2015-10-10 提交

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5-10-10 提交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-10-10 提交

人事处 2015-10-10 提交

教务处 2015-10-10 提交

外国语学院 2015-10-10 提交

信息工程学院 2015-10-10 提交

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-10-10 提交

资产清查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请各单位抓紧时间,按照“河科大办[2015]18号”文件的要求,参照“关于2015年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(2015年7月13日发)”认真开展各项工作,按期完成各项任务。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三严三实”;广大教职工要从我做起,为改善学校工作贡献力量。

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是2007年1月1日(含)之后购置的固定资产,要落实到人,做到账、物、标签完整一致。缺少标签的请各单位集中到设备科索取。2007年1月1日之前购置的固定资产账目要作为后期提交资产报废申请的依据。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15年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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