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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关于财务服务平台“网上申报管理系统”的说明

发布单位:   |   2015年06月11日 10:07   |   人气指数:

根据前段的试运行情况,现就网上酬金申报作补充说明:

1.每次申报录入时,同一人员只能申报一次,请以累计金额录入,并确保“姓名”“帐号”等信息无误,以免影响发放;

2.打印的发放表需选择A4纸横向打印,“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”打印一份,“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”则需打印两份;

3.在“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”时,需在“单位”栏中录入该人员的工作单位和开户行信息(必填),以逗号分隔,其中,开户行信息须包含省、市、银行等内容,例如给XX研究所的张三发放答辩费,须在“单位”栏输入XX研究所,河南省郑州市建行金水路支行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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